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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仪漫谈]新中国建交内情(六)

2020-07-15 11:03:19  来源:

——与印度和印度尼西亚建交 

  至1955年8月,新中国与亚洲南部的6个国家,即印度、印度尼西亚、缅甸、巴基斯坦、阿富汗、尼泊尔先后建交。

  印度满足了中方建交关切 

  印度外长尼赫鲁于1949年12月30日致信周恩来,说中国外长公函“传达了贵国政府深望与印度本着平等、互利以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原则上,建立外交关系的意旨”,印度政府“决定和应当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12月31日印度政府发表声明:“印度政府业已撤销其对国民党政府之承认,依据此点印度政府曾经通知国民党政府驻德里大使,此后将停止与彼一切外交关系”;1950年1月3日印度政府通知中方:“印度政府曾接到中国国民党外交部长叶公超公函一件,内述及由于印度政府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中国国民党政府乃不得不召回其驻印度的外交使团。”

  1950年1月4日,周恩来在复函中重申“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建交原则,并望“贵国政府派遣代表前来北京,就此问题进行谈判。”当年2月,印度谈判代表雁谒森(印度留驻南京国民党政府外交官)到达北京,2月22日我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与其开始谈判,中方除重申谈判原则,并就以下问题请印度澄清:

  一、在印度的国民党反动派残余之机构及中国一切资财之态度;

  二、1950年2月7日,当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关于开除国民党反动派代表议案时,印度投弃权票。

  3月1日,印度谈判代表提交了印方书面答复:

  一、“他们居留印度,并不意味着印度政府承认他们是国民党代表”;“中国政府在印度财产和资金,印度政府自然认为已经属于他们所承认的政府了”;

  二、印度所以弃权,是因为印度认为联合国安理会比经社理事会更有权来采取决定,印度对于在安理会提出的同样决议,曾经投票赞成。

  我方对印方答复表示满意。当年4月1日达成互换大使协议。这一天成为中印建交日。中方派袁仲贤将军为首任驻印大使,印方则派原驻国民党政府大使潘尼加为首任驻新中国大使。

  与印度尼西亚“换文”即建交 

  1950年1月11日,印度尼西亚总理兼外长哈达致函周恩来外长,通知印尼独立并建国,内称“1949年12月27日荷兰王国政府在阿姆斯特丹与雅加达两地同时将全部及无条件之主权移交与印度尼西亚合众共和国(档案记载为联邦共和国),因此为独立自主之长期斗争,获得和平与圆满之解决。”由于历史原因,该文件由荷兰驻北平前总领事费渊转交。周总理兼外长复函祝贺,并表示新中国“愿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印度尼西亚联邦共和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1950年4月13日,哈达复函赞成并表示“欢迎互换外交使节”。这一天就成了中国、印尼建交日。11月17日印尼方派伊沙玛蒂为临时代办,1953年8月31日任命情报部长莫诺努图为首任驻华大使。

  1950年5月31日,周恩来照会哈达,表示“高兴地接受”互换使节提议,并依照苏加诺总统愿望,选派王任叔(即作家巴人——作者注)担任驻印尼大使。6月9日哈达致电周恩来,印尼政府同意此项任命。8月王任叔到任,工作勤勤恳恳,发挥了作为作家的特长,调研文章也写得不错。可是,干外交显然不是王任叔所长,由于对外交际不够谨慎,酿成错误,被迫提前调回。(马保奉 作者为外交部礼宾司原参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