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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外家长”呵护问题少年成长

2018-04-18 10:11:15  来源:

  这几天,人民监督员周进宇格外忙碌,他一边忙着到检察院监督不起诉案件宣告,一边要把新修订的《宪法》和新颁布的《监察法》学深学透,还要到学校进行普法教育,帮助在校学生提升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周进宇是一名退休教师,今年已经70岁。2015年,他自荐受聘成为一名烟台市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拟撤销、拟不起诉、超期羁押等十一种情形进行监督。两年来,周进宇受邀参加的案件监督、案件宣告、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共15件,先后被评为“山东省优秀人民监督员”“烟台市优秀人民监督员”,获得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度人物提名。

  人民监督员代表社会大众行使监督权,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责任重大,只有具备广博而精通的法律知识,才能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单凭自己的理解去判断,更不能当花瓶、走过场。”周进宇说。

  2015年5月16日,周进宇接到市人民检察院电话,邀请他参加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的审理。这是周进宇履职后第一次监督案件,既激动又兴奋。为了把功课做足,他一方面上网学习借鉴有关外地人民监督员监督此类案件的经验,一方面找出前几年在人民法院当人民陪审员时发的法律书籍进行学习。两天后,周进宇到龙口市看守所参加了这起盗窃案的审理。他像孩子家长那样,关切地询问该少年在看守所里生活得怎样,是否需要申请法律援助,免费为他请个律师辩护等等。在周进宇的耐心教育下,这个不良少年最终承认了犯罪事实。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屡屡发生,并且呈低龄化趋势,这些孩子或因年少无知,或因家庭原因,或因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污染,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通过与他们的接触,周进宇深切体会到家庭关怀教育的缺失对孩子造成的严重影响,对他们的教育、感化、挽救比公正判决更重要。由此,周进宇进一步加深了对人民监督员这一角色的认识和理解。在他眼里,人民监督员有“三员”角色———未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员、未成年人法治思维引导员和审执行为监督员。

  在监督一起少数民族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周进宇多次与这些孩子交谈,反复跟他们讲,“你们在工厂打工,效益好的时候一个月能挣到三四千块钱,现在偷了一千元钱走进了这里,失去了自由,你们觉得值得吗……面对眼前这位跟自己爷爷年龄差不多大的花甲老人,这几个孩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后悔不已,痛哭起来。

  今年4月10日,周进宇接连参加审理了两起未年成人案子,一起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一起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案。在检察官的教育之下,这两个未年成人不但认罪态度好,还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让庄严的案件宣告现场充满了温情。

  法以授权必为之。平日里,周进宇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反映到检察机关,在每次参加检察院邀请的活动时,围绕主题调查研究,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力求使每一次发言、每一条建议都能说出群众所想、所盼,让监督权从百姓中来,到百姓中去,使人民监督员制度发挥最大功效。

记者 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