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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安护佳节 保舌尖安全

2018-01-05 16:19:15  来源:
  元旦刚刚过去,又将迎来春节、元宵节等中国传统节日。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从2017年12月29日起,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安护佳节”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将一直持续到今年3月5日。
行动的重点内容
  ●重点区域方面,主要是城乡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含小作坊生产聚集区)、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庙会灯会等。
  ●重点单位方面,主要是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商超、农村食品店、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餐饮聚集区、年夜饭供餐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等。

  ●重点品种方面,主要是酒类、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蔬菜、水产品、米面制品、元宵、饮料、保健食品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

行动的主要任务
  ●在食品生产环节,以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聚集区为重点,开展现场检查,并实施现场抽样。

  ●在食品流通环节,针对重点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并实施现场抽样,抽样产品以重点品种为主,在农贸市场、年货市场、大中型商超等消费集中区域开展“你送我检”活动,同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餐饮服务环节,针对重点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许可资质、索证索票、环境卫生、原料贮存以及加工操作关键环节、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以及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等相关情况,并实施现场抽样,抽样产品以重点品种为主。
  行动期间,该局将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结合节日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增加监督抽检批次,并计入年度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计划,检查计划和结果同步录入山东省食品日常监管系统。监督检查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重点业态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监督抽检,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行动将加大对食品制假售假、“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问题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停止生产经营、下架、召回等措施。对涉嫌犯罪的,市场监管局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市场监管局将在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