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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重长效常态 打造美丽宜居环境

2020-05-15 10:34:05  来源: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是短板,农村人居环境更是突出短板。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群众幸福指数稳步提升。但与先进地区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对标,仍有不少差距。全市上下要凝聚思想共识,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施策,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着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当下,在全市农村,再次开展以“三清三治三规范一拆除”等十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提升“大会战”,这对于进一步改善提升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真正让城乡面貌靓丽起来、群众心里亮堂起来具有重要意义。

  三分在建,七分靠管。我们要认识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久久为功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唯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同步推进整治与巩固,才能有效防止回潮和反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定期调度,深入一线研究问题、解决问题;镇村两级要组建专门队伍和人员,细化责任分工,推行干部包片、包村责任制,抓好工作落实。要探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管护机制,切实解决好“重建轻管”突出问题。

  2017年,经过三年努力,我市光荣入选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创建难,保住创建成果更难。创建成功以来,我市建设文明城市的脚步没有停歇,努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工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但毋庸置疑的是,个别部门单位出现了松懈松劲情绪,个别领域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我市还面临着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进一步精细,城市环境进一步改善,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的巨大空间。

  文明创建是永不竣工的工程,“夺牌”之后,“保牌”任务更重。对于文明城市提升工作,此前,我市已经具备较为成熟、完善的体制机制,并且制定了《关于建立文明城市提升工程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最新测评内容和测评标准,必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工作做在日常、问题解决在日常,常态化开展好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形成严管重罚、真管真严、长管长严的高压态势,坚决摒弃临时搞突击的做法,打破“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文明城市提升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贵在常抓不懈,长效管理,重在全民参与,主动参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思想上统一起来、行动上快起来、责任上担起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各项部署要求,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文明城市提升工作见实效、保长效,确保工作业绩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