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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村镇创建启动啦

2018-09-12 16:42:57  来源:

  日前,市文明委下发《全市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我市正式启动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深化新一轮乡村文明行动,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分工作启动(2018年8月-9月)、全面实施(2018年10月-2019年6月)和深化提升(2019年9月-2020年底)三个阶段进行,以人居环境、乡风民风、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为目标,主要任务是着力提高农民素质、着力优化人居环境、着力改善乡风民风、着力丰富文化生活。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普遍建成人居环境更美、道德素质更高、社会风尚更好、文明服务更优、群众生活更幸福的美丽乡村,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力争90%的村镇达到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标准。

  文明村镇的评选认定根据《全省文明村镇测评标准(试行)》,从组织领导、创建活动、人居环境、文化生活、乡风民风等五个方面,对行政村(居)进行评价。其中,测评指标总分为110分(含特色加分10分),根据总分分为ABCD四类。总分在90分(含)以上的村(居)等级为A;总分在80分(含)至90分的村(居)等级为B;总分在70分(含)至80分的村(居)等级为C;总分在70分(不含)以下的村(居)等级为D。A类可视为达到山东省级文明村标准,B类可视为达到烟台市级文明村标准,C类可视为达到龙口市级(县级)文明村标准,C类以上(含)均视为达到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

  今年起,所辖行政村(居)80%以上达到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或文明村覆盖率在20%以上的,并且在全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排名前三分之一的乡镇(街道),方可申报复查省级文明乡镇。市文明委对达到县级标准的文明村镇定期命名表彰,并择优向上级推荐。

记者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