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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口公布农业农村奖补政策 每年投入不少于1200万元

2019-12-16 11:23:09  来源:

  本报讯(YMG记者 陆启飞 通讯员 李阳)日前,龙口市农村农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农业农村奖补政策。龙口市财政每年将投入不少于1200万元,对苹果老劣果园改造、标准化基地打造、设施棚室种植、标准化畜禽养殖、土地流转等进行补贴。 

  在苹果老劣果园改造更新方面,以石黄公路为界,石黄公路以北地区享受基本政策标准,以南地区及以北单个经营主体规模达到200亩以上的山耩薄地享受标准上浮30%。新实施高接换头嫁接的果园,以村为统计单位相对连片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800元;集中连片新实施老树拔除并栽植3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0元;集中连片新栽植果园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300元。农业标准化基地和设施农业,新建规模养殖场,大型养殖企业,新获得省级、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新建50立方米沼气池,新获得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称号的,获得2000元至20万元的补助或奖补。 

  此外,龙口还将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政策引导等方面进行奖补。新流转土地从事特色农业种植的每亩奖补200元,上限4万元,连续奖补3年。新获得烟台市级、省级、国家级农民示范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示范场认证的,分别奖补1万元、2万元、5万元; 新获得烟台市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分别奖补2万元、5万元;新获得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的,奖补3万元; 新获得烟台市级、省级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的,分别奖补2万元、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