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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文明旅游诚信旅游的经营者

2018-04-27 15:18:47  来源:

  我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全面启动。市旅游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规范旅游行业经营秩序通告》,要求旅游企业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文明守法,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服从监督管理,做文明诚信的经营者。

  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市广大旅游企业积极响应“山东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部署,树立“好客山东”良好形象,切实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出游安全。

  树立诚信意识,守法经营,服务文明。在经营活动中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从业道德,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公平竞争,禁止超范围经营甚至无照经营,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严格履行旅游企业法定义务,坚持以游客为本,增强诚信意识、服务意识,争当行业文明礼仪的典范,树立重信誉、守信用、讲诚信的良好形象。

  严格遵守法律,真实宣传,明码实价。在经营活动中坚决贯彻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自觉接受各级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对旅游产品和服务宣传客观全面真实,清晰、明确、真实地标示价格,不作虚假、误导宣传,披露信息充分、详实,引导游客理性选择。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旅游产品、超范围经营、非法转让或变相转让以及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

  信守服务承诺,规范服务,塑造品牌。在经营活动中主动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签订旅游合同,信守合同约定,杜绝各种欺诈和强迫交易行为,不擅自变更、取消、减少所承诺的服务项目,不擅自降低服务质量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强化旅游安全防范与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避免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的“游、购、娱、吃、住、行”旅游消费环境,树立旅游经营者和从业者的良好口碑,塑造优良品牌。

  恪守职业道德,构建和谐,践行文明。在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认真听取游客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旅游投诉,主动承担责任,公正解决消费争议,满足游客合理要求。从我做起,做倡导和谐的模范,履行社会责任;文明我先行,从自身做起,践行“仁中取利、义内求财”的商业文明理念,共同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加强行业自律,做文明诚信的经营者,坚决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自觉接受监督。在经营活动中主动将旅行社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规范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同时,在办公场所公示服务承诺,增强服务项目的透明度,使游客有充分的知情权,不折不扣地兑现承诺。认真听取广大游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旅游消费者的咨询、监督和批评。主动加强与业界同仁的信息沟通和合作,相互监督,共同为促进我市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今日龙口报 恒一 慕斌